各学院: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严峻,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研究生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将2020年春季开学前研究生教育工作通行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掌握在校研究生的健康状态
按学校要求做好在校研究生防控“零”报告制度,责任到人,要确保监管到位。
二、了解研究生假期外出或接待疫区人员情况
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研究生要督促及时就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学院要购置红外温度计,对外地返校的师生进行温度监测检查。
三、禁止研究生开学前提前返校
要通知到每位导师,明确责任,确保通知到每名研究生(含留学生)。相关文献查阅、论文指导工作可通过互联网进行。
四、推迟开学
具体开学时间待定,请各学院密切关注学院主页和学校文件管理系统的通知。消息明确后请学院立即通知研究生。
五、相关工作调整
(一)新学期上课时间可能后延,请各学院与研究生院培养科保持密切联系,关注进一步的通知和要求,“推迟”开学并不是推迟“学习”;
(二)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往年是在3月份下旬开始,今年可能会延期,具体延期时间按教育部和广西区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
(三)第一志愿报考2020年学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申请成绩复核,在互联网上提交申请书即可(申请书拍照图片、电子邮件皆可),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公布成绩的同时将公布接收邮箱和申请成绩复核的要求,请学院配合实施;
(四)3月份选拔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博士的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在互联网提交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即可(相关证明要盖章拍照),其他具体要求按研招办通知操作;
(五)要求学位论文送审的时间可能相应后延,请各学院与研究生院学位科确定。
六、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一旦发现我校师生或家属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疾病,应及时隔离就医并向学校报告,经医院诊断痊愈且安全隔离期结束后才能回校上课;
(二)发现疫情隐患应及时向学院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三)发现有关疫情的谣言传播要及时向学校报告。
学院研究生院
2020年2月1日